当前位置: 中华家居网 > 资讯 >

正文

湖北荆州6月底前购买新建商品房免购房契税

2020-04-20 21:13:35  阅读:4230+ 来源:自媒体 作者:责任编辑NO。郑子龙0371

4月20日,湖北荆州市发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速开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告诉》清晰,将施行购房契税优惠,自文件印发之日至2020年6月30日前在荆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交纳购房契税后,由财政部门全额奖赏返还。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护人员在荆州市购房,购房契税优惠期延伸至2020年12月31日。

此外,《告诉》还清晰将加大住宅公积金支撑力度,详细行动为:

一、进步公积金借款额度。关于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主体工程进度到达总层数的四分之一,开发企业即可请求处理公积金项目准入。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进步至50万元。

二、公积金借款逾期不收取罚息。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6月30日前个人住宅公积金借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收取罚息。

三、延期缴存公积金。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请求缓缴2020年6月30日曾经的住宅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刻接连核算,不影响员工请求借款。

而关于信贷优惠,《告诉》指出,关于企业借款,将延期还款付息。《告诉》称,受疫情影响到期的借款、融资款不能按期偿付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峻的企业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借款,施行临时性延期还款付息组织,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2020年6月30日后,银企双方可自主洽谈、合理确认后续的还本付息方案。

针对个人借款,《告诉》指出,将加速个贷放款速度。因购买房产、车位现已提交批阅的个贷,银行要加速放款速度,保证个人住宅借款有序投进。居民家庭初次购买一般商品房的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首付份额不低于20%;对具有1套住宅且相应购房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进寓居条件再次请求商业性个人住宅借款购买一般商品房,首付份额不低于30%。

来历:榜首财经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